"手以付洪之"中的以字用法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18 01:34:39
洪之是人名,李洪之.有一道题是这样的,"手以付洪之"的以它解释成是介词,翻译作"把、拿"。而“筑垒以对之”中的以字却解释成是连词,表目的,翻译成“来”。我以为,这两个以是一样的,都是表目的的连词。“手以付洪之”应该译为:亲手写下(来)交给洪之。无论从意义上,还是句子结构上,我都觉得这两个句子中以字用法是一样的。请问,到底一不一样?

不一样,我给你看一部分资料你就明白了。以:1,引出动作、行为的凭借和依据,做状语,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“用、凭、靠、根据、按照”。如:余船以次进。“以”意为按照,引出凭借方式。2,引进动作、行为所涉及的对象,相当于“把”。如:具以沛公言报项王。“以”这种用法实际上起了提宾的作用。3,引进动作、行为产生的缘由,译成“因为,由”。如: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4,引进动作、行为发生的时间,译成“在、从”,如:公将以某日薨。